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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市中区2010年度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来源:济宁市市中区招考办公室 2010-8-24 10: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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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济宁市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从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中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教师60名,其中:面向2009年市中区招聘的见习教师招聘20名。具体岗位计划附后。

  二、资格条件

  (一)公共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

  3、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考人员须具有济宁市行政区划内的常住户口;研究生学历人员户口不限;专科学历人员户口须为现市中区行政区划内的常住户口(含入学前)或户口不在市中区但父母、配偶之一在市中区机关事业单位、中央及省市驻市中区直属单位有正式工作。

  5、年龄28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人员可放宽到31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①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需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②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需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小学英语教师岗位须为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师范类毕业生所报学科须与提交的学历证书的专业相近或一致;已取得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师范类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所报学科须与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一致;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可按文、理科大类进行报考。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0年8月21日—8月23日

  确认时间:2010年8月22日—8月24日

  现场认定时间:2010年8月22日—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现场认定地点:济宁市市中区人才服务中心(吴泰闸路万通科技市场向东200米路南济宁市市中区委党校院内,乘坐4路、21路、30路、102路公交车即可到达)。

  具体办法是:

  1、报考人员登陆运河之都·济宁中区网(网址http://www.jnsz.gov.cn),点击“济宁市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入口进入,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身份证号末位为“X”的,要小写进行录入),上传个人近期照片(照片要符合报考要求,不得大于20K的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且照片下方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并将上传照片加洗3张1寸照片备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确认前多次登陆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

  2、工作人员在报名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内,在网上查看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定结果;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确定。报名期间,负责初审的工作人员双休日不休息。

  3、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初审合格的,下载打印《济宁市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和《济宁市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准考证主证》(一式二份),按规定时间到市中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认定手续。

  (二)资格审查

  1、现场认定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递交《济宁市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济宁市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准考证主证》(一式二份)及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或父母、配偶工作单位证明(证明材料应写明其父母或配偶的姓名、从事工作、联系电话、与报名人关系等,由单位人事档案管理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现场认定无误的,缴纳80元考务费,在《准考证主证》上加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章。困难(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凭《济宁市困难(特困)家庭毕业生援助服务卡》、《济宁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济宁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济宁市破产企业困难职工生活救助卡》、《特困职工证》、《再就业优惠证》之一免缴招聘服务费。

  报考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认定手续。逾期不到现场办理认定手续的,视为放弃。报考人员现场认定后,在8月27日—28日上网打印准考证副证。

  2、根据有关规定,由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由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事业单位的,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加10分。现场认定时,上述人员除应出具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招募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或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现场认定后,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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